司马迁归纳的五种经济治理模式
韩和元(广州经济学者)
诚如香港学者赵善轩所说的,“当代经济学人,言必称欧美,只因他们不知道在中国历史上,绝不乏伟大的经济思想家及传世著作”。
确乎如此,先秦至西汉年间,是中国经济思想最发达、最旺盛的时代,当时学风开放、百家争鸣、思想多元、名家辈出,造就了许多伟大的学人学说。著作方面,《盐铁论》、《管子》以及《史记》的《平准书》和《货殖列传》,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而学者方面,最令人惊叹的莫过于太史公司马迁。
早于清末民初之际,梁启超与胡适等人就已经认识到司马迁经济思想的重要性,他们指出司马迁有不少见解与西方古典经济学派学人的思想是不谋而合的。梁启超曾说,司马迁所论“与西士所论,有若合符”。
日本学者桑田幸三也持此论,在其所著的《中国经济思想史论》中,就认为:“司马迁的分工理论,与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有不少共同点。进一步说,熊彼特的思想,他的动态论、发展理论的内容,在《货殖列传》中已经有了。”在欧洲,马克斯·韦伯也将《史记》中的《平准书》和《货殖列传》视为“中国国民经济学的最古老文献”。
经济思想史学者赵靖在《中国经济思想通史(二)》中,则进一步指出:“中国古代在西汉中叶形成了两种国民经济治理模式:平均主义的轻重论和放任主义的善因论。”其中,西汉重臣、御史大夫、汉武帝统治时期实际上的财政大臣桑弘羊是前者的提倡者和践行者,而司马迁无疑就是后者的代表。
司马迁认为,经济的发展是有其内在动力的,动力便是人们的求利、求富与享乐的人性和本能。他说,“富者,人之情性”。军士“不避汤火之难”、猎人“不避猛兽之害”,以及农工商贾从事各项活动,都是为了“求富益货”、“奔富厚”。由此,司马迁得出结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他看来,追求经济利益是人类活动的本质性目的所在。正常的、理性的人,本质上就是一个经济人。所谓的经济人,就是以完全追求物质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经济活动的主体。
在司马迁看来,人类除了求富自利这一本能之外,还有享乐这个本能。于《史记.货殖列传序》里,司马迁指出,自“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追求“身安欲乐”久已成为社会风俗。
在他看来,求富、享乐这两种欲望,根本就是人类的本能,自人出生那刻起,就与身俱来的(所不学而俱欲者也)。过去的历朝历代,政府和学者虽以高深精微的道理,试图去说服人民克制求富与享乐,但最终也难以改变。在司马迁看来,人们各种“任其能”“竭其力”的经济活动不是政府的那些命令(即“政教”)、征调(即“发征”)强制安排的,而是为了“得所欲”的自然结果,这一点就像水总往下流一样无法阻遏,符合天道。
正是基于个人理性的这种认知,司马迁主张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反对国家干预。在他看来,一国的经济治理模式,存在五种优劣有别的形态:“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与之争。”在他看来,一国最好的经济治理模式,是顺应民间生产、贸易活动的自然发展,即“善者因之”。这里的“善”,做“最优”解,而“因”则表示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规律。
而所谓的“利导之”,是指国家通过物质利益,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社会经济朝着政府所认定的方向发展。在司马迁看来,这是第二等的治理模式。“教诲之”则是指采取宣传教育的手段,鼓励人们从事某些经济活动,并劝阻人们不适当的经济行为。司马迁则将这种模式,列为第三等。至于“整齐之”,则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等强制手段,来整治、调节人们的经济活动。司马迁将其列为第四等的治理模式。他认为第二至第四等的经济治理模式,尚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不宜广泛推行。而在他看来,最差的治理模式则莫过于国家直接从事经济活动,与民争利。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于太史公看来,在西汉最好的时期,当属惠帝和吕后治理时期,暨公元前194年~公元前180年间。司马迁在《史记·吕太后本纪》里,对该时期做了如下生动的记述:“太史公曰: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民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孝惠帝、吕后当政的时候,人民摆脱了战国年代的苦难,皇帝和官员也都想休养生息,无为而治,所以孝惠皇帝垂衣拱手,清静无为。吕后以女主代行皇帝职权,政事不出门户,但天下却随之安宁。当时,政府很少使用刑罚,但罪人寥寥无几。百姓勤于耕种,财富不断增多。在司马迁看来,这是“善者因之”的典型案例。
反倒是文帝和景帝父子执政时期,连番下诏,劝民归农,文景二帝虽在历史上称为好皇帝,但他们的治理模式根本就是“教诲之”模式,在司马迁的认知里,这已然是第三等治理模式。原因很简单,这一道道的圣旨召令,已然影响并干扰了人民的经济行为。至于司马迁他自己所生活的武帝时期,实行盐铁专卖及均衡、平准政策,这于他看来,已然是与民争利的最差治理模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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